为落实国办《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冯正霖局长在通航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推进”的讲话精神,8月下旬,运输司下发通知,鼓励各地区管理局结合辖区发展特点和需求,研究上报试点项目。截至9月底,5个地区管理局报送了8个方面的试点项目,包括适航审定、交通通勤、航空旅游、医疗救护、机场建设、低空飞行服务、无人机试飞、通航管理改革等领域。按照工作计划,运输司自本月启动具体项目对接,以“一对一”的方式与管理局进行细节沟通。
10月10日,东北管理局作为第一家试点申请单位汇报了“通用航空管理模式改革”和“低空飞行服务站建设”2个项目的工作方案。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将从简化流程和设施、联合审批监管、优化安全指标、降低通航企业和机场运营成本等方面进行管理创新。飞行服务站建设试点将从实现“互联网+通用航空运行管理”、促进军民航融合发展、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能力方面作出尝试。
运输司刘锋司长对上述两个试点项目的积极意义作了充分肯定,并提出4点建议:一是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建议东北局成立试点专项推进机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试点方案从“蓝图”变为现实。二是大胆尝试、结果导向。试点结果要有利于通用航空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大胆突破和尝试,探索新的管理思路和管理模式。三是明确节点、分步实施。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按照发展的内在逻辑逐步推进,先易后难,严格落实。四是加强沟通、争取共识。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与各部门沟通过程中,用事实说话,用道理服人,力争绝大多数单位的广泛认可。
下一步,运输司还将结合前期与国家发改委、旅游局、卫计委等单位的沟通合作,陆续推进交通通勤短途运输、“通航+旅游”、“航空医疗救护”等试点项目,并协助各地区管理局就适航审定、机场建设等试点项目需求与相关司局对接,尽早出台方案并推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