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天津海事法院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三方,对被法院查封的12架固定翼企业自用小型飞机进行现场查勘,该案件的司法拍卖程序正式启动。
此次被法院查封并准备司法拍卖的12架固定翼企业自用小型飞机原产地为斯洛伐克,由被执行人山西某公司于2013年12月花费约103万欧元买进,并交给申请执行人天津某供应链公司进行仓储。后因被执行人资金链断裂,一直未提货而存放于仓库,到目前为止,已经产生货物仓储费合计人民币110万余元。
由于被执行人没有能力支付仓储费,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对查封物进行强制司法拍卖。该案是天津海事法院首次处置飞机。考虑到小型飞机为特殊交通运输工具,涉及海关监管、航空管理等问题,在启动拍卖程序之前,法院和天津海关、国家民航总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前期沟通,充分了解了涉案飞机司法拍卖中的注意事项。
因双方当事人对飞机处置参考价格分歧较大,法院依法确定了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参与查勘工作。评估机构完成评估报告后,法院将依法对涉案飞机进行网络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