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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滥用航班时刻专项整治推动民航业诚信建设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公司:
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破坏空中交通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影响民航运行效率和航班正常,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必须严肃整治、坚决制止。2016年4月,民航局已经部署了滥用航班时刻专项整治工作,但滥用航班时刻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开展滥用航班时刻专项整治,推动民航业诚信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行为得到杜绝,民航运行品质进一步提升;民航业诚信价值观进一步树立,以信用为重要内容的航班时刻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航班时刻配置的公平、效率和竞争机制进一步建立,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的界定标准
在航班时刻协调机场,航空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界定为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行为:
(一)未获得航班时刻,组织实施航空运营的。
(二)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航班起飞时间,与获得的航班时刻不一致的。
(三)将获得的航班时刻,用于与其申请目的明显不同的航空运营业务的。
(四)非因不可抗力、故意提前或延后组织飞行超过3次的。
(五)以连续4周为计算周期,特定航班的航班时刻执行率不足65%的。
三、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的惩戒措施
对已经明确界定为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行为的,地区管理局应当立即召回本航季的航班时刻,不得确认为下一同航季的历史航班时刻;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的航空公司,可以做出暂停受理本航季本机场航班时刻申请的决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的航空公司,民航局还将采取下列之一或组合惩戒措施:
(一)暂停受理本航季全国机场航班时刻申请。
(二)暂停受理2个航季全国机场航班时刻申请。
(三)列入民航业“严重失信黑名单”。
四、工作安排和工作程序
2016年8月6日前,请各航空公司对照上述界定标准,进行自我查找和自我纠正,主动交回可能导致滥用的航班时刻。从2016年8月7日起,至2017年3月25日结束,以连续4周为计算周期,每4周开展一次滥用航班时刻统计和清理。
(一)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向民航局空管办协助提供所掌握的滥用航班时刻数据。
(二)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滥用航班时刻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民航局空管办要求核实的数据、航班时刻管理系统以及其他渠道和方式获得的监控数据,每4周统计整理一次滥用航班时刻数据,并与相关航空公司进行对话。
(三)航空公司对地区管理局统计整理的滥用航班时刻数据有异议的,应主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地区管理局应将明确界定的滥用航班时刻数据,以及采取的惩戒措施,于1周之内报民航局。
五、工作要求
开展滥用航班时刻专项整治,是民航局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冯正霖局长在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滥用航班时刻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管理局要按照公开透明、一视同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界定标准和工作程序,严肃惩治有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行为,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中国民航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