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任虹表示,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着眼于实现通用航空业持续健康发展,旨在努力建成布局合理、便利快捷、制造先进、安全规范、应用广泛、军民兼顾的通用航空体系。
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较快,基础设施、经营企业和通用航空器都初具规模,航空制造水平、运行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15年底,通用机场超过300个,通用航空企业281家,在册通用航空器1874架,2015年飞行量达73.2万小时。但总体上看,我国通用航空业规模仍然较小,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进展缓慢,航空器自主研发制造能力不足,通用航空运营服务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航空服务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与通用航空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通用航空业整体水平相对落后。数据显示,美国拥有22万架左右的通用飞机、60多万名飞行员、1.5万个通用航空机场,年作业飞行量超过2800万小时。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等国通用航空整体规模大、实力强,发展水平也比较高。在许多投资者眼中,通用航空全产业链都存在投资机会。
据介绍,这次《意见》的指导思路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立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通用航空在工商农林领域应用,促进通用航空与旅游、体育以及互联网、创意经济融合。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通用航空“上天难、落地难”问题,重点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和扩大低空空域开放。三是强化支撑能力建设。加强通用航空制造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提升通用航空器国产化水平以及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四是注重运行安全保障。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民航安全先进技术,提升通用航空器地面和空中活动的监控、追踪和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军地联合监管机制,确保飞行和空防安全。五是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统筹通用航空器设计制造、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飞行综合保障、市场运营及延伸服务、人才培养等环节,提出全产业链发展路径。
“这次《意见》的制定标准十分清晰,比如提高审批效率方面,既有定性的考量,也有定量的指标。”任虹表示。从实施内容来看,《意见》确立了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强化全程安全监管等五方面内容,为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意见》从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完善财税政策、强化人才培养等4个方面提出了一些保障措施。”任虹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做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