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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意将专车纳入机场交通规划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9  来源:通用航空网  作者:TTF55  浏览次数:1489
核心提示:17日,国家民航局公布了《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机场公司等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对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专车纳入机场

17日,国家民航局公布了《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机场公司等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对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专车纳入机场交通调研规划等都提出了细致要求。

其中,在机场交通综合系统规划一章中,《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场交通调研及专项交通调查需要包括交通起讫点的空间分布,交通结构比例(轨道、巴士、小汽车、出租车等),机场巴士的线路、车次、车型及乘客数,车道边资源分配和车辆停留时间,机场进场路高峰日通行车辆数、车型及时间分布,轨道运营时间、车次、机场站高峰日进出站人数及时间分布,出港旅客提前到达时间,运营车辆(巴士、出租车)在机场内的行驶路线,停车位数量、停放时间及收费统计,货运设施周边道路的车流量及车型统计,员工数量、排班及交通方式,高峰时段机场道路交通运行情况,旅客对出行方式和换乘选择的偏好,相关的城市交通设施的负荷度及运营特征等14条。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约租车(专车)作为新兴的交通方式,在一些机场已成为出租车的有力补充,可在政策许可、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在交通调研和规划中予以考虑。

《征求意见稿》还对机场旅客过夜用房提出了要求——周围城市配套设施不能提供或不能满足旅客过夜的机场应规划旅客过夜用房。根据条文说明,机场旅客过夜用房一般包括三类:

比邻航站楼附近的旅客过夜用房应靠近航站区(距离机场离港大厅不宜超过1公里,配有适当的道路基础设施);位于机场行政区域内的旅客过夜用房(距离航站楼不宜超过2公里);高端商务旅客过夜用房和快捷酒店。

此外,针对国内机场扩建潮,《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机场轨道系统规划,并提出,当每小时多于3000名旅客在机场内需要进行不少于0.75公里的移动时,或当旅客捷运系统可以显著地解决陆侧道路及旅客服务设施拥堵问题时,应规划旅客捷运系统。《征求意见稿》所附条文说明指出,各机场常见的旅客捷运系统是一种无人驾驶自动运行的车辆,采用2到6节编组,在固定的轨道上频繁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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