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只要是低空空域管制改革有点风吹草动,都会招来无数次的评论,动辄就贯之以“通航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临”。如今,不知经历了多少次“叫春”,通航还是这样不温不火地向前发展着。天还是那个天,人倒是有点麻木了。
没办法,通航是靠天吃饭的行业。这里的“天”,一方面是指天气,另一方面,是指我们头顶上的那块天空――低空空域。
空域是指地球表面以上可供航空器运行的一定范围的空气空间。低空空域通常是指真高1000米(含)以下的空间范围,是通航飞行作业的主要活动区域。像国土资源、海洋资源一样,空域也是资源,蕴藏着极大的经济、国防和社会价值。在过去,低空空域主要是军航的活动空间,随着国内通航产业的不断发展,通航对低空空域的使用需求也日益提高。由于同一空域在单位时间内对航空器的容量有限,因空域使用问题带来的矛盾和冲突也随之增多。低空空域也逐渐成为通航发展的瓶颈之一。
低空空域也逐渐成为通航发展的瓶颈之一
为促进国内通航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积极推动空域集约化管理使用,201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了《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拉开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大幕;2013年11月,总参谋部、民航局下发《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在通航飞行任务审批方面算是迈出了一大步;2014年7月,《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出台,开始征求社会意见。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试点、推广阶段(2010年-2015年),尽管在国家管理层面出台了上述不少的利好政策,但对通航企业来说,却感觉不到大的变化。按民航局李家祥局长的话说,就是“想飞起不来、想飞管得严”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在2014版《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将低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其中涉及监视、报告空域的飞行计划,通航企业只需向军、民航管制部门报备后即可实施。但由于该《规定》“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迟迟未能出台,加之在空域划设范围、准入标准等方面都没有加以明确,致使通航企业在有飞行活动时仍需延续过去的老办法:向军航申请临时空域、临时起降点、临时航线;向民航申报飞行计划,获批后实施。效率相当低,成本非常高。正是因为如此,通航业内人士对《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何时颁布实施相当期盼;对管制、监视和报告空域如何划分也相当关注。
在2015中国通航大会高峰论坛上,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蔡军在发言中,其中首次明确提出国内约33%的低空空域由过去的全域管制调整为管制、监视、报告三类不同属性的管理,实行了有序放开、管放结合的差异化管理模式。鉴于其军方背景,讲话较为谨慎,透露出的信息不多:①几经修改完善的《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有可能在年内落地,正式颁布实施;②伴随《规定》出台,管制、监视、报告三类空域的划设范围也将明确;③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仍将以军航为主导,民航部门配合,地方政府提需求。
正如蔡军在峰会上所强调的:“发展通航事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研发、制造、使用、运维和保障等诸多领域,需要各级各部门各系统共同努力,通力协作,空管部门作为国家空域的管理者,通过率先实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只是促进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实事求是地讲,当前国内通航产业产值、从业人数均只占到运输航空的1%,市场规模有限,话语权也很弱。通航产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航企业自身运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时下,“低空开放”、“低空放开”成了许多媒体“热炒”的对象,个别通航人士也跟风炒作,认为通航发展受制于空域限制,只要“低空放开”了,通航就会迎来“井喷”式发展。这不仅误导了民众,也给通航企业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33%的低空空域由过去的全域管制调整为管制、监视、报告三类不同属性的管理”后,各自所占比例又是多少?报告空域的范围、其中所蕴含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又有多少?这都值得拭目以待。
通航保持了一个稳定的增长速度
目前,国内已有通航企业268家,在册通用航空器达2210架。总体上讲,通航保持了一个稳定的增长速度,企业数量快速增加,作业能力也在稳步提升。但多数企业运行水平较低,加之制度性的成本居高不下,盈利能力有限。对于通航企业来说,“苦练内功”才是关键所在,把好飞行安全的底线,才能看牢投资者的“钱袋子”。对于外部的政策环境,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不但涉及《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空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还涉及《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定》、《通航空管信息服务站系统建设和管理规定》、《目视飞行航空地图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草案的颁布实施,短期内难以实现。对于通航企业来说,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实行通航飞行活动归口管理,畅通报批渠道、优化报批环节、缩短报批时间,避免多头报批,降低协调难度,提高运行效率,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