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民航局官网首次公布了《中国民航安全管理失信人员“黑名单”》和《民航安全管理失信单位“黑名单”》,丁邦昕、李强、朱南、张沛4人终身不得担任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中国民航大学朝阳飞院给予停飞整顿、行政处罚等惩戒。
这看似简单的寥寥数语给民航业带来的震动、震颤、震惊,释放出的洪荒之力,足以杀一儆百,以儆效尤。无论是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还是安全管理人员,对待安全应该有敬畏之心。
无规矩不成方圆。谁轻视安全,谁蔑视诚信,终将被法律、法规、规章惩戒。务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效惩戒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失信行为。
《中国民航安全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把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失信行为、较大失信行为、严重失信。
民航局各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被列入中国民航安全失信“黑名单”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中国民航安全管理失信人员终身不得担任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定期在官网公布“黑名单,将中国民航安全管理失信人员告白天下,使其无处藏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百一十一条之一 【诚信记录制度】违反本法和其他民用航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并公开。
我们应当看到局方如果不能及时处罚他们的违法行为,让他们及后来者吸取教训,就等于把一头危险的野兽放在了人群中,随时都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和惩戒措施,规范航空安全诚信管理工作,完善行业安全诚信建设机制,民航业任重道远。
航空安全诚信管理工作,我们看到了一种责任和担当。让我们共同弘扬法治精神,守护蓝天白云,使民航业在法治的天空下,持续安全,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