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飞晚间报道:2018年1月,多家通用航空企业的经营信息发生变更。据天天飞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1家通航企业正式挂牌新三板、2家通航企业获颁CCAR-91部运行合格证,4家获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1家换发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1家通航企业被注销。(注:本文统计信息以公布时间为准)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告显示,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挂牌申请获得批准,并于25日挂牌。
公告显示,华彬天星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126.32万元、2120.08万元、1232.6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180.78万元、-4993.90万元、-3517.45万元。
华彬天星是一家致力于通用航空产业运营管理的企业,公司以庞大的机队规模和专业的机组团队为客户提供空中游览、商务包机、飞行培训、飞机托管、飞机租赁等全方位的高品质通用航空服务。
获颁CCAR-91部运行合格证通航企业
爱飞客(天津)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爱飞客(天津)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CCAR-91部运行合格审定颁证仪式在公司主运行基地隆重举行。天津监管局飞标处(POI)孔德军主持仪式并宣读运行合格审定报告。天津爱飞客俱乐部总经理周鹏、副总经理陈全分别代表公司接受局方颁发的CCAR-91部《运行合格证》、《运行规范》。
2018年1月18日,浙江监管局向浙江万丰通航颁发CCAR-91部《运行合格证》,并签定了安全责任书。颁证会上,公司主任和适航运行监察员结合公司的审定工作,对安全运行,包括航空器种类多、通航放管结合、手册修订、初期飞行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获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企业
青岛容商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日照锐翔飞行培训有限公司
吉林省山河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龙浩飞行培训有限公司
青岛容商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间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容商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山河路702号62号楼309室;
基地机场:济宁曲阜机场;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淼;
经营范围:
甲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乙类:空中游览、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电力作业、航空器代管、跳伞飞行服务。
日照锐翔飞行培训有限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自2017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2日期间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日照锐翔飞行培训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后村镇山字河机场;
基地机场:日照山字河机场;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景利;
经营范围:甲类: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乙类:空中游览、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
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空中拍照。
吉林省山河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中,证书编号为民航通企字第434号;企业名称为吉林省山河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地址为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新路101号(民营科技园201室);基地机场为沈阳法库财湖机场;企业类别为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为陈箭;经营项目为航空摄影、空中巡查、空中拍照、空中广告、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许可有效期限为2018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新疆龙浩飞行培训有限公司
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部),经民航新疆管理局审核,现颁发新疆龙浩飞行培训有限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具体事项如下:
许可证编号:民航通企字第433号
企业名称:新疆龙浩飞行培训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36号
基地机场:克拉玛依机场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晓熙
经营范围: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个人娱乐飞行。
有效期限:2018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发证日期:2018年1月8日
换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企业
黄河三角洲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黄河三角洲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自2017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3日期间继续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黄河三角洲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滨州市沾化县大高镇205国道东北侧;
基地机场:滨州大高通用机场;
企业类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琳;
经营范围:
甲类: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乙类:航空探矿、航空摄影、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
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
被注销通航企业
吉林省嘉来宝航空运动有限责任公司
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许可证持有人应当于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三十四条许可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二)法定代表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申请变更的;(三)因破产、解散等原因被终止法人资格的;(四)经营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或吊销的;(五)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经营项目均被撤回的;(六)自行申请注销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