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官网披露,2017年6月5日,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正霖主持民航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应急处置能力是民航持续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民航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综合能力显著提升,但仍面临管理职责边界不清晰、预案体系建设不完善、应急资源备份不充分、应急保障队伍不专业等问题。
会议明确,要围绕着“到2020年,构建与行业特点相适应的民航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规章制度,理顺应急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提高民航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为实现民航强国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和重要支撑”的改革目标,完成以下10项重点任务:
一是进一步理顺民航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是修改完善民航应急工作规章标准,完成修订《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及配套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平台;
四是完善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强化行业内外共同应对的协调联动机制;
五是推动有关部门设立航空应急救援飞行计划审批“绿色通道”,简化飞行计划报批程序,提高搜寻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急救飞行计划审批效率;
六是健全民航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提出应急响应分类分级和预案简化的办法;
七是建立应急救援实训基地,更贴近实际需要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演练的适用性与真实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指挥与现场处置能力;
八是科学谋划、建设应急处置资源支持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区域应急处置资源支持保障中心;
九是完善资源调用机制和资源征用补偿机制;
十是积极促使民航成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民航现有直升机资源和社会各类直升机救援力量,发挥交通运输部海上救助飞行队作用,支持组建高高原地区直升机救援队伍,加强航空救援政策研究支持,促进政企合作和国家直升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016年11月28日,民航局召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强调,应急处置是民航行业的四个短板之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工作是提升快航空安全水平、促进民航持续安全的迫切要求。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必须进一步深化应急预防,降低对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细化应急准备,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性;强化应急处置,提高民航安全运行的连续性。
2016年3月17日,国家民航局发布了《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第三十五条明确,突发事件对民用航空活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民用航空活动发生、引发突发事件时,民航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权限,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与影响范围,立即启动相关等级应急响应,根据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或协调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