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11月24日,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公布了两份《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刘某和胡某涉嫌非法飞行活动的行为进行了“吊扣商用驾驶员执照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刘某于2016年6月13日,未经交通管制单位许可,在山东济南拖着系有“嘉华旅游96666”旗子的百米长绳驾驶云南飞来者通航的R44II/B-7539直升机飞行一小时;胡某于2016年7月11日,未经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许可,在山东莱芜雪野机场进行了悬停飞行活动。
上述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对两人做出“吊扣商用驾驶员执照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图: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