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资料图)
为了规范广州民用运输机场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民用运输机场的安全和有序运营,广州市法制办制定了《广州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今日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
据了解,《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考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等部门规章,并借鉴了北京、上海、重庆、浙江、陕西等省市的做法和经验。
记者发现,《管理办法》中强调得最多的就是“安全”。《管理办法》指出,在经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机场净空保护区(指为保障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安全,按照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要求划定的一定空间范围)内,禁止从事修建、设置超过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吊升设备或者其他设施;或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以及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等。对于无人机的使用,《管理办法》也作出了规定,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施放无人机、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或者其他升空物体。
为保证机场安全有序,《管理办法》规定,在机场航站楼、停车站场、广场和航空器活动区内的一些行为需要经过机场管理机构同意方可进行,包括散发广告、宣传品;组织展览、问卷调查、咨询、文娱、体育等活动;举办商业展销会、促销会;开展募捐活动;拍摄影视片;架设有线、无线信号服务基站(热点)以及接送影视、体育明星或者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活动等。
此外,《管理办法》提出禁止在机场地区阻拦行人、拉客、侯客、兜客,或者为从事非法营运提供便利,不听执法人员劝阻等扰乱或者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对于一座机场来说,候机环境好坏直接影响着人们对它的评价。这些规定如能得到落实,将进一步提升广州民用机场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