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区
禁区是指在一个国家的陆地或领水上空,禁止航空器飞行的划定空域。任何航空器未经特许,都不得进入禁区。任何航空器非法进入禁区,都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例如,《法国民用航空法典》第L131 -3条规定:“任何进人禁区上空的航空器,一经发觉,应当发出规定信号,并在禁区外最近机场降落”;“当一领土已宣布戒严并禁止任何航空器飞越时,任何航空器违反该项禁 令,如果机长不能提供飞越该领土的正常理由,则该航空器在国内任何一地降落 后即予扣留,并将航空器上人员以间谍罪移送军事法庭”;“如果航空器在飞行中被发现,在首次空炮弹射击警告后,即应在最近的机场降落。航空器接到降落命令,应 立即减速并下降至低空,如不遵从,则用武力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 第78条的规定,民用航空器除按照国家规定经特别批准外,不得飞人禁区。
限制区
限制区是指在一国陆地或领水上空,根据某些规定的条件,限制航空器飞行的划定区域。限制区与禁区一样,非经许可,任何航空器不得进入。但是,符合限制区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航空器可以例外。一般来说,限制区是一个立体空间,同时还有时限要求,即在规定时限以外,符合条件的航空器是可以飞越的。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第78条的规定,民用航空器除遵守规定的限制条件外,不得飞入限制区。
危险区
危险区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存在对飞行有危险活动的划定空域。需指出的是,一国划定禁区和限制区只能在其领空之内,而划定危险区则可以扩伸到临近的公海上空;危险区必须有时限要求。
国家设置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应该遵循国际航空法规定的要求
(1) 此种禁区的范围和位置应当合理,以免空中航行受到不必要的阻碍。
(2) 此种禁区的说明及其随后的任何变更,应当予以公布,尽速通知其他各缔约国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3)关于禁区的规定,对本国和外国从事同样性质的飞行的民用航空器不得有区别对待;在非常情况下或在紧急时期内,一国关于暂时限制或禁止航空器在其全部或部分领土上空飞行的禁令,应不分国籍适用于所有其 他国家的航空器。
防空识别区
防空识别区是指从地球陆地或水域的表面向上延伸的划定空域,在该空域内,为了国家安全,要求对航空器能立即识别、定位和管制。它是有关国家为了 国防安全的需要而设置的。凡进人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必须报告身份,以便地 面国识别、定位和管制。1950年和1951年,美国和加拿大先后建立防空识别区,向大西洋和太平洋延伸几百海里。现今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建立了这类区域。所建立的防空识别区在杰普逊航图上都有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