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体育总局、旅游局发布《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加快培育通用航空市场,释放市场潜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近期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160号)工作要求,我们决定推出通用航空第一批示范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与地方共同研究,滚动推出通用航空示范工程,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目前公布的通用航空第一批示范工程共有41项,包括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网络(10项)、通用航空旅游(16项)、航空飞行营地(15项)。
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网络示范工程(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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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16项)
航空飞行营地示范工程(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