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远东航空曾爆发总金额高达23亿元(台币,下同)的掏空案,导致公司营运出现问题,一度停飞,“台北地方法院”今(1)日宣判远航前财务处长吴勇璋、柬埔寨吴哥航空执行董事楼文豪等人,假借支付包机费用、暂付超额责任兵险保费为名,联手掏空远东航空8亿元,判处2人与吴哥航空须赔偿远航7亿4249万元,“高等法院”也依《证交法》对吴勇璋、楼文豪分别判处7年、6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远航认为前董座崔涌、前财务长陈尚群、吴勇璋、前企划处协理施建怀等人,虽然知道远东航空和吴哥航空、东信旅行社未签署营收合约,却在2005年私自签订“机会销售契约”,从而制造出吴哥航空在2005年6月到8月时,应付4858万元的假象,等到吴哥航空付款之后,再由吴勇璋等人取回。
远航也指控前财务长陈尚群在2005年代表远航,和来自柬埔寨的吴哥航空楼文豪签署假合约,诈取了高达2500万元的“航权顾问费”,之后2人与施建华于2005年12月发现吴哥航空无法清还债务,于是与楼文豪计划,向第3人借贷4500万元,施建华等人再以暂付超额责任兵险保费为名,从远航内部将4500万现金转入楼文豪帐户。
而在2006年吴哥航空负责人楼文豪也涉嫌与吴勇璋、陈尚群合谋,将吴哥航空原应付给远航的8亿余元转购买远东航空的增资股票。
因此“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楼文豪在柬国有政商人脉,而且拥有该国的航权,使远航与其签署包机合约,但是楼文豪、陈尚群、吴勇璋却私下协议,同意吴哥航空可以延缓支付包机款,直到2008年2月20日跳票为止,吴哥航空对远航还有逾7亿4249万元未清偿,对此,宣判吴勇璋、楼文豪依法有连带责任的吴哥航空须赔偿7亿4249万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