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旅游大省,未来5年云南的旅游业要如何发展壮大?又将突出哪些亮点特色吸引游客呢?10月28日,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对此进行了明确。而热爱旅游的人们也不用再羡慕国外或省外的人可以坐热气球啦,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云南也将开发航空体验、滑翔伞、热气球、直升机等航空旅游特色项目。
推进旅游集聚发展
力争形成100个以上5A、4A级景区
首先,云南将着力打造丽江古城、石林、三江并流、元阳哈尼梯田和澄江古生物化石群等5大世界遗产旅游地,建成国内一流、世界著名的国际品牌旅游地,以提升云南旅游的国际知名度和吸引力。
完善提升昆明滇池、阳宗海、西双版纳等10个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推动20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重点培育20个以上温泉康养度假区,带动传统旅游产品向高端休闲疗养和康体养生度假转变。同时,建设和提升完善迪庆普达措、普洱、怒江大峡谷等15个国家公园,重点建设40个旅游森林公园和45个旅游湿地公园,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旅游精品集聚区。
以打造精品旅游景区为目标,加快改造提升50个传统旅游景区,新建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力争形成100个以上的5A级、4A级精品旅游景区。
打造新产品新业态
发展300个左右自驾游露营地产品
规划强调,云南要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名牌新产品。重点建设10个以上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主题文化游乐园和红色文化旅游区,打造20条以上民族文化休闲街区,培育10个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节庆品牌、20个云南特色节庆活动和10-15个旅游演艺品牌,形成旅游与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另外,在推进旅游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规定中,明确了全省要建设打造20个通用航空旅游产业基地,开发航空体验、翼装飞行、滑翔伞、热气球、直升机等航空旅游特色项目。建设100个类型多样的养老养生旅游项目;发展300个左右自驾游露营地产品,打造“自驾友好型旅游目的地省”;建设20个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创建1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体育旅游基地,打造50个左右国内知名体育旅游品牌。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培育1万个农家乐
提升改造350个旅游特色村,新建300个民族旅游特色村寨,250个旅游古村落,力争“十三五”末全省形成1000个左右的“乡村环境美、文化特色浓、市场前景好、扶贫带动大、乡风文明美”的宜居宜业宜游旅游特色村。
同时,加快开发建设200个“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功能齐全、层次较高”的精品旅游农业庄园;扶持培育6000个具有特色的乡村精品客栈,培育1万个农家乐,促进全省乡村旅游大发展。
提升旅游发展质量
新建改建超2000座旅游厕所
继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和改建100个游客服务中心、200个游客休息站点和2000座以上旅游厕所,加快建设500个旅游停车场,在全省交通主干线和主要旅游道路新建和提升一批旅游标识标牌。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力争“十三五”末全省休闲度假旅游和专项旅游比重达50%-55%,休闲度假旅游包含红色文化、边境跨境、自驾车游等,专项旅游包含商务会展、养生养老、医疗保健、航空旅游等。
增强旅游产业活力
建成运营60家以上国际品牌酒店
重点建设中国磨憨—老挝磨丁、中国麻栗坡—越南河江、中国瑞丽—缅甸木姐、中国河口—越南老街、中国腾冲—缅甸密支那等5个跨境旅游合作区,启动建设西双版纳勐腊(磨憨)、德宏瑞丽、红河河口、保山腾冲、文山麻栗坡等5个边境旅游试验区等。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到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运营60家以上国际知名品牌酒店,10个以上国际性健康服务公司、赛事经纪公司、户外运动公司等参与云南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
提升科技应用水平
将建设中国旅游大数据中心
推进“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建设中国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网络交易平台。即全面汇聚旅游行业信息和服务信息,实现旅游有关领域和各业态单位数据的集中统一采集、存储、处理,形成相互之间的信息互通、互联、共享、查询,实现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旅游数据交互,为云南乃至全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撑。
构建“省—州市—旅游企业”三级一体的应急管理联动体系,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景区智能客流量预测预警和时空分流、景区实时监控、旅行团队运行监管、应急指挥通信互联互通等多项应用,提升旅游应急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景区、智慧饭店等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定期公布“旅游失信行为记录”
发挥各州、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作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定期发布主要旅游线路产品成本价,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出游。推行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计分管理办法,建立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推行大众评价和社会监督,形成优胜劣汰的引导机制。
允许和鼓励本行政区域外的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导游和旅游车辆在本地合法自主经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建立旅游诚信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旅游失信行为记录”;建立健全旅游诚信经营服务制度、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制度和失信惩戒淘汰制度;建立游客满意度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游客满意度调查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