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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AOPA针对“无人机培训新闻事件”做出回应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8  来源:宇辰网  作者:天天飞通航  浏览次数:1679
核心提示:2016年9月24日,经济观察报署名记者沈怡然关于《无人机培训市场龙头遭质疑:培训证书国家不认可?》、《无人机培训利益链》的报道,引发了一定范围的传播,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咨询。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以下

2016年9月24日,经济观察报署名记者沈怡然关于《无人机培训市场龙头遭质疑:培训证书国家不认可?》、《无人机培训利益链》的报道,引发了一定范围的传播,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咨询。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高度重视并衷心感谢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同时与媒体保持坦诚、良性沟通,共同以客观、公正、全面的态度,对待相关新闻素材及报道内容。
对此,我协会持续高度重视并郑重声明如下:
一、针对申报空域问题。协会是按民航相关法规、管理文件合法被民航局授予的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资质,一直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驾驶员资质管理工作。按空军、民航相关规定,申请空域的必要条件为驾驶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但是同时还需满足其它一系列相关条件,由空域管理部门来审批空域申请是否通过批准。协会没有对外宣称驾驶员资质是申请空域的唯一必要条件,如果仅有驾驶员资质,其它条件不符合,申请飞行计划也不会通过,而且目前协会也在致力于建设无人机合法申报飞行计划、空域的平台。该记者无权就此臆断发布驾驶员资质是国家不认可等言论,按其逻辑,汽车驾驶员有驾照没车的或不上道路开车的,驾照就是假的?!

二、对于权利之辩问题。协会一直以来积极正面宣传航空文化、倡导行业合法、合理、健康的发展,推动通用航空行业合法飞行,从没混淆过民航局、空军或者其它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对外接受采访和宣传,都是合法合规的按流程申报、审核。所以该记者完全是断章取义、混淆事实的主观臆断。
三、对于产业链条问题。协会从民航局获得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资质至今,严格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暂行)》执行审定标准,审定批准合格的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所有审核通过的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都会公示到合格证管理平台(uav.aopa.org.cn)训练机构栏目,并附有联系电话,截止2016年9月26日,一共有133家训练机构获得资质。
所有单位向协会申请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资质,协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符合条件,审定通过,就会获得相应资质。对于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的经营收入,除了驾驶员考试费和证件工本费外,协会不会收取任何一家训练机构的经营性收入。该事实任何一家媒体可以向我们公示的任何一家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核实。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作为行业协会,有会员入会制度,这个是完全在单位或个人自愿并且认可会员权益的基础上,才会缴纳会费入会,是否是单位会员和是否是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没有必然联系,是否是个人会员和是否是无人机驾驶员也没有必然联系。协会目前赠送获得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的个人一年免费个人会员权益。
根据文中所述,文中经济观察报记者对东方创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个别人员进行了访问,经协会与该公司核实,该公司出具了书面说明,公司没有接待过该记者的采访,而且记者所说与事实不符。该记者及报社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对训练机构经营收入及有关费用问题进行歪曲报道,捏造事实,擅自添加和使用误导性文字与言语,散布不实言论,误导了社会及申请单位,严重损害了协会声誉。协会将依法开展维权工作,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各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关注,我们重申对此事件的重视及依法处理的决心,避免报道继续对各方造成误导和负面影响。同时,希望广大媒体在监督时,事实求是,明辨信息真伪,不信谣传谣,以免被追究歪曲事实的责任。最后,协会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身,做好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管理工作,也期望大家多正面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
特此声明。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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