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爆料者指出,该名陈姓飞行员在桃园飞行员公会担任联络干部职务,他原本7月当日执行早上7时报到,8时由台中飞越南胡志明飞行任务,没想到在前一晚10时20分,在fb贴文称自己在卡拉OK店唱歌,桌上还有啤酒饮料,虽然照片无法证实该名飞行员有喝酒,但确实让人有不良联想。
图:飞行员facebook截图
有飞行员指出,如果是执行早上6、7时就要报到的飞行任务,晚上就应该提早休息,该名陈姓机师更是机长,应该知道分寸。事件甚至令人质疑,公会飞行员争取休息权益,是不是仅为了方便安排行程玩乐。飞行员又指,飞行前10小时的休息时间,就是指公司不得再指派任何工作,让飞行员可以充分休息。而航空公司飞行前的安全检查都是抽检,除非同航的飞行员察觉有异举报,否则是否有充分休息,其实见仁见智。
台湾“民航局”标准组表示就事件回应,认为涉事陈姓飞行员早上7时有飞行任务,理应10小时前,即前一晚9时就休息,但他竟还到卡拉OK店唱歌,就有未充分休息的疑虑。但标准组亦指出,没有明文规定怎么才算是“休息”,这是飞行员是否自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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