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运”保障期间,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在要求员工严格落实各项标准流程的同时,坚持“不排除疑点不放过”原则,加强对新型违禁品的查控力度。8月3日,首都机场安检在旅客托运行李中查获咖啡杯式充电宝一个。
当日17时10分,首都机场安检员在检查行李时发现过检箱包图像内有疑似充电宝物品,经进一步判别后,确认该物品为疑似充电宝,于是开包员田伟对该行李进行开检,经确认查获咖啡杯式充电宝1个。观察咖啡杯式充电宝外观,与普通咖啡杯无异常,掂其重量比空的咖啡杯重,在咖啡杯底部有充电口,最后按开包处置程序处置。
根据民航局规定,充电宝不可以作为托运行李携带,只可以随身携带,并且要符合一下规定:1.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2.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3.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4.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5.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