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长沙警方通报了相关案情。
无人机“黑飞”拍宣传片,3人各罚200元
空军驻湘某部飞行管制室主任曲晶暄回忆说,4月9日,他们正在组织飞行训练,塔台发现所在空域有异常情况,“有人在岳麓区湘府路大桥西上空放飞无人机,该区域属于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曲晶暄表示,这几部无人机飞行的区域距离飞机起飞区域仅数公里,飞机在此区域内处于起飞爬升阶段,“就是最新款的无人机,也会影响到飞机的飞行安全。”通过无人机方位很快锁定了飞手的位置,联合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坪塘派出所在岳麓区李自健美术馆附近查获3名飞手。此时,3名飞手正分别遥控一部大疆无人机。
警方调查了解,被查获的3名男子赵某、张某、胡某是长沙某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当天为拍摄宣传片特地在湘府路大桥附近取景。
“没有征得航空部门的批准,也没有按规定持有无人机驾驶证照,他们以为只要买来无人机,想飞就飞,完全没有想到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民警对三人宣讲了有关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批评教育,鉴于三人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三人分别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这也是长沙公安对“黑飞”开出的首张罚单。
无人机飞行要提前申报
近年来,随着小型无人机技术的日臻成熟,喜欢小型无人机的爱好者也越来越多。据长沙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长沙有1万余台无人机,绝大多数未取得国家认可的无人机驾驶执照。
那么,取得无人机驾驶执照的飞手,在开飞之前需要拥有哪些资格,办理哪些手续呢?
长沙市公安局公布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做出了相关要求。
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内飞行的,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飞手们要注意的是,在依法取得飞行许可后、飞行行为实施前,还应当主动向飞行行为实施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提供飞行审批、飞行计划、应急处置等材料进行报备,飞行结束后及时报告飞行实施情况,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通告》列举了12种“低慢小”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通告》明确了“低慢小”航空器在长沙的五类“禁飞区”,分别为:民用机场上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目标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区域;城市中心区、车站、码头、港区、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直至强迫其降落。
另外,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飞手”们还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