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五大区域,华北29件、中南24件、中南15件、新疆8件及东北5件;
处罚对象包括121航司共33件(国内30件、外航3件)、各机场公司(集团)20件、通航公司16件、维修单位3件、及民航相关其他单位9件。
其中,受到处罚的国内121航司共17家,合计30件:
8家航司受到警告处分,共9件;
9家航司被罚款,共14件;
还有4家航司受到警告+罚款,共7件。
违反《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等。
我们以日前西南局发布的行政处罚统计为例(统计周期为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
*除吊扣执照外,飞行员意外受伤后未经航医许可擅自处理并持续飞行亦须引起重视。
民航空勤人员被吊扣执照的原因包括:
“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共4起)。其中,吊扣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持航线照为机长)3起,吊扣商用驾驶员执照(持商照为航线运输副驾驶或通航飞行员)1起。
“执行航班任务前体检酒精测试超标拒绝签字确认”(1起),暂扣执照6个月。
6、 安全记录及人员运行限制
6.1 局方按照下表所列分值对飞行人员安全记录做量化管理, 其中 1-9 项为人工录入,其余项由系统自动执行。
扣分后每安全飞行一年自动加一分,直至 0 分。同一事件导致多项扣分条件同时存在时,仅执行扣分最多条件项:
上述扣分项,将会给飞行员职业发展带来各种限制,有些错误一旦铸成甚至会导致终生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