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飞快讯:8月1日起,广东、天津两地的“低慢小”禁飞令生效。
6月23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在以下区域的上空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一)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二)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三)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公园、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有规定需提前申报批准的,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开展作业。“禁飞令”从8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另外,7月1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禁飞通告》,《通告》指出,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自2017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9月10日24时止),全市行政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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