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负近一千五百万的债款,公司三层小楼却门窗紧闭,仅剩一个一问三不知的值班小会计。
7月27日上午,在河南郑州上街区河南某通航企业的办公室,依然无法联系上公司法人。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被告河南某通航企业向原告郑州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965000元,按照24%的年利率偿还,另有融资顾问服务费341850元等费用,但被告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经过法院审理,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7月13日前偿还郑州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4614595.6元。然而,被告仍旧未按期偿还相关款项,且被告名下的财产均查无实据。在此情况下,原告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称,被告在某机库内存放有飞机三架(两架三角翼飞机、一架旋翼机),在上街区有一处在建工程。
随后,执法人员又到上街机场进行调查核实。机场负责人表示,目前机场正在进行防空演习,无法确定该航空公司名下的三架飞机是否在此停放。由于飞机没有牌照或编号,无法查明其归属和飞行记录。
其实通航的老赖还真不少!
通航企业拖欠员工百万薪资
2016年,上海某通航企业拖欠员工薪资规模上百万,据离职员工透露,公司不仅仅拖欠薪资,还有部分员工的投资也无法拿回,固定资产被转移,负责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面目让大家都无可奈何。
虚构建设直升机场,诈骗千万
据通用航空法律服务微信消息,2008年11月18日,民政部与某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建设紧急救援基地协议书》,约定由某投资公司具体实施示范基地建设和运营所需人力资源配置等工作。2009年8月17日,被告人张三(某通用航空公司法定代表人)明知上述协议,让案外人以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某分中心筹备组名义委托A通用航空公司负责所谓的建立空中紧急救援应急体系的工作。
2009年9月6日,被告人张三、李四以建设“某紧急救援直升飞机机场”可以采挖地下煤炭资源获得高额利润为诱饵,与5位受害人签订合作协议,事后张三、李四以机场建设费、公关活动费等名义骗取五位被害人700余万元。2010年7月,被告人张三、李四又持伪造的某能源股份公司公函和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某中心“第三方付款委托书”,谎称某煤矿集团同意在煤层上建设直升机场,又骗取五位被害人1200余万元,存入李四个人账户。被告人除将部分赃款用于购置房产、汽车、投资理财、投资经营等活动外,其余资金均被提现、转账。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的日益重视,国家对筹建通航企业的门槛进一步降低,越来越多的人士看好市场未来发展的预期。
不过就目前,通航企业的日子是比较艰难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能够实现盈利的通航企业仅占总量的5%-10%,甚至还更低,国内绝大多数通航企业都尚未实现盈利,业内甚至曾出现“能发得出工资的企业就是好企业”的经营困局。
所以通航企业资不抵债、通航企业拖欠员工薪资、因为某种原因停止运营的情况时有发生。
但正是我国通用航空还处于发展阶段,我们更要坚决抵制和打击这些通航“老赖”的行为,净化通航环境和信用环境。同时,无论是基于何种目的所成立的通用航空公司,公司成立后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应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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