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产业垂直交易平台
直升机  飞机  无人机  通航  公务机  天天飞  航空  EAA  空姐  直升机、私照、商照 
 
当前位置: 首页 » 航空资讯 » 航空新闻 » 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收优惠政策发布

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收优惠政策发布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7  作者:ttf2355524644  浏览次数:1440
核心提示:天天飞资讯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分别在其网站发布针对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按5%征收增值税以及相关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天天飞资讯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分别在其网站发布针对大型客机新支线飞机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按5%征收增值税以及相关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关于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主要面向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和新支线飞机。

该通知指出,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同时,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资深税务人士指出,期末留抵税额是指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后产生的差额。这部分差额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将有助于改善企业当期的现金流。而对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将大幅降低相关企业的税负。

生产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还将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根据《关于大型客机和大型客机发动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对在中国境内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整机设计制造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内容为本网站原创或网络转载,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转载文章已注明出处,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转载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同类航空资讯:   大型客机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航空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天天飞 | 联系我们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与商标说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61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