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瑞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瑞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刘瑞明先生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刘瑞明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截至公告日,刘瑞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刘瑞明,男,196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江西工学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南飞联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南飞联营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南飞洪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660所党委书记,党委工作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兼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26起担任洪都航空副总经理。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9)1157号《关于同意设立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南昌长江机械工业公司、宜春第一机械厂、江西爱民机械厂、江西第二机床厂等四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及经营范围包括:教练飞机、通用飞机、其他航空产品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业务和进出口贸易;航空产品的转包生产、航空科学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引进和转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