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无人机代理商,因涉嫌偷拍11岁继女洗澡及如厕,被判6个月。据悉,该代理商将有偷拍片段的储存卡,放入无人机内作测试,但却忘记将卡取回,因而东窗事发。
妻子护夫:无心之失
辩护方称,因目前受害者(11岁继女)并不知情,所以并未受到直接伤害。同时被告方妻子(受害人生母)更是递交求情信称其丈夫是“无心之失”,但法官崔美霞对此却不认同,直斥其行为耻。法官指出,被告属于有计划做案,原告在家中本应受保护,但却被继父侵犯其隐私,其后片段更意外流出,斥责被告行为可耻。
遗留储存卡东窗事发
据案情介绍,一男子于2015年6月前往被告店内购买无人机,但两个月后无人机故障,便将整机返修。2016年1月取回无人机时,发现多了一张储存卡。好奇查看了卡内的内容,发现有两段女孩如厕及洗澡视频,部分画面甚至被拍下私处,遂立刻报警。
警方于2016年4月对被告进行拘捕,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却表示:“她是我的女儿,我拍她有什么问题。”又表示因某天看到继女突然有了偷拍念头,遂用二手购入的运动相机进行偷拍。同时表示,偷拍并未与妻子商量,但相信妻子对他的行为是赞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