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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舱“捡”手机 女子为啥被判刑?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9  来源:民航资源网  作者:刘昊  浏览次数:1398
核心提示:成都飞往沈阳的某次航班头等舱内,前座的乘客不慎掉落俩手机,后座女乘客顺势捡起来,偷偷将手机放入自己随身的纸袋内。她万万没想到,这种“白捡”手机的行为竟犯了盗窃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成都飞往沈阳的某次航班头等舱内,前座的乘客不慎掉落俩手机,后座女乘客顺势捡起来,偷偷将手机放入自己随身的纸袋内。她万万没想到,这种“白捡”手机的行为竟犯了盗窃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前座掉手机后座“白捡”

今年4月23日下午3时许,女子王洁(化名)乘坐某次航班头等舱,从成都飞往沈阳。坐在头等舱里,王洁感到座位舒适、宽敞。

飞机起飞后不久,王洁看到前排旅客的两部手机一同掉落在她的座位附近,但前排旅客显然没有意识到有东西掉落。随后,王洁将两部手机捡了起来,放入自己随身的纸袋内。

飞机降落后,王洁携带这两部手机离开,还高兴地觉得自己“白捡”了两个手机。她仔细一看,一部是苹果6SPLUS(64G)手机,另一部是三星手机。

手机送维修店解锁

王洁出生于四川,初中文化。在“白捡”手机第二天,她回到成都将三星手机送给哥哥。另一部苹果手机她送至一家手机维修处解锁。

但王洁万万没想到,在“白捡”手机10余天后,她竟被警察找上了门。她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获,两部手机被公安机关扣押后发还被害人。经鉴定,被盗两部手机价值共计7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日前,这起因“捡手机”引发的盗窃案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为何判盗窃罪看律师解读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安雪律师表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使用平和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是盗窃罪的基本含义。”在这个案子里,被告人捡起手机的时候,手机主人还在现场,“虽然手机掉了,但是仍然在手机主人的控制范围内,手机由主人占有。”因此,被告人将手机主人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这种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

安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可能有捡到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等贵重物品或现金,切记要归还给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应交给公安机关。不要因一时贪念给自己惹上官司。

莫让“一念之差”害了自己

当不义之财突然宛如馅饼从天而降时,考验人性的时刻也随之而来。

这时按照正常的“规律”,人的脑中一般会出现两个小人儿,一个轻声地对你说,“那不是你的,快还给失主,如果换成你,你着不着急?”

而另一个小人儿则会唱起反调,“这是你捡的,又不是偷,不还也不犯法。”

至于最后哪个小人儿胜利了,将决定你成为什么样的人。

绝大部分时候,捡到“馅饼”的人会像王洁一样结局: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种捡到物品却弄巧成拙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1.关掉手机、扔掉手机卡、据为己有。2.要求机主给付“赎金”,归还手机。3.破解微信、支付宝,支取机主存款。

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等几种罪名都在等待着对“一念之差”的惩罚。

即便有漏网之鱼,或钻了法律的空子,或没有得到机主追究,但这并不意味着惩罚的终结。记得有一句话说的好,“让恶人成为恶人,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说恶人也许有些严重,但你让脑中那个邪恶的小人儿得逞,即是对恶的妥协。

与其琢磨着怎样规避法律风险?怎样钻法律的空子?不如重拾那最传统的美德,坚决不因只是道德低下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有人看完王洁的判决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能坐起头等舱,怎么还能干偷手机的事儿?不差钱,但缺德。”

有时,缺德与犯罪也一线之差。这与贫富无关,最应该真正富足起来的恰恰是那颗纯净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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