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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关于加强四川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8  来源:宇辰网  作者:天天飞A00  浏览次数:1639
核心提示:《通告》指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规定了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四川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并制定了无人机登机注册、日常管理、飞行计划申报、信息传递、应急处置、违法查处等管理程序,明确了成都12个区县网格式的地方公安无人机非法飞行的查处责任。

       日前,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管局、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四川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标志着四川地区无人机管控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立了地方政府与民航、部队的联动管理机制。

四川发布《关于加强四川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

       《通告》指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规定了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四川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并制定了无人机登机注册、日常管理、飞行计划申报、信息传递、应急处置、违法查处等管理程序,明确了成都12个区县网格式的地方公安无人机非法飞行的查处责任。

       按照《通告》,销售商家必须向购买无人机的单位、组织或个人明确告知无人机使用的相关规定。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及时进行无人机登记注册,在飞行前提前向相关单位申报。与《通告》一并出台的还有《四川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低空慢速小目标治安管理工作规定》,该规定为无人机非法飞行的查处提供了有效依据。

       今年第二季度,成都机场连续发生了3起无人机非法活动,严重威胁了机场安全生产运行。对此,民航西南局高度重视,要求辖区内各相关民航单位加强对无人机非法活动的处置工作,并积极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在民航西南局的积极推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方及民航、部队相关单位联合出台《通告》,建立了齐抓共管、措施有效、责任清晰的联动管理机制。在发现无人机非法活动后,部队负责在空中对其采取拦截、击落等措施,民航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其避让,公安负责在地面进行排查,对操作无人机的个人或单位进行有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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