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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至6日 浙江等地禁飞无人机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30  来源:通航产业网  作者:TTF55  浏览次数:1678
核心提示:眼下,玩无人机航拍的人越来越多了,从高空俯看城市山野风光,的确是独特的感受。不过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9月1日~9月6日,杭州、湖州、绍兴等多地禁止无人机飞行。金华虽然不在禁飞范围,但为了安全起见,也尽量别


眼下,玩无人机航拍的人越来越多了,从高空俯看城市山野风光,的确是独特的感受。不过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9月1日~9月6日,杭州、湖州、绍兴等多地禁止无人机飞行。金华虽然不在禁飞范围,但为了安全起见,也尽量别飞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在G20杭州峰会筹备、举办等期间,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

金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其中,无人机更是管制的重点。

具体的管制时间,是9月1日~9月6日,管制区域包括除建德市、淳安县外的杭州市各县(市、区),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南浔区、德清县、安吉县,海宁市、桐乡市,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越城区、诸暨市。

此外,公安机关与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会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登记,并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必要时,也可以直接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如果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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