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肖敏 报道:为落实《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和国际民航组织文件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运输机场使用许可申请、审查和批准工作,近日,《运输机场使用许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施行。《细则》作为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并统一规范了许可审查程序和要求,有效解决“谁来审”“审什么”“如何审”的问题。
《细则》正文由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批准、变更、附则共五章构成,并制定了包括相关流程图、指南书、审查单、意见表等9个附件,对机场使用许可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民航管理部门规范许可审批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并为行政相对人填报申请材料提供参考。《细则》规定局方实施许可审查按专业分组,规定了各专业小组的审查内容,并将审查工作分为文件审查(含手册审查)和现场审查两个阶段。同时,汇总各专业需求统一制定了文件资料审查单,明确了各专业现场审查单分别由各相关司局具体负责编制、发布及更新。
《细则》对于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投入使用涉及运行安全内容但不涉及许可证变更的情形进行了规定,要求机场管理机构在建设项目法人申请行业验收时,同步申请投用审查。民航管理部门在开展行业验收时,同步组织投用审查并出具意见。
机场使用许可是机场依法开放运营的重要依据,是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民航局机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运输机场使用许可实施细则》与稍早前发布的《〈运输机场使用手册〉编制与审查规则》形成姊妹篇,两部规范性文件将进一步全面统一规范我国民航机场使用许可审查批准等管理工作,是提升机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