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紧紧围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践行“两山”理念,认真分析南方航空护林发展中的主要矛盾,着力解决南方省区航护机构数量有限、航护基础设施落后、航护覆盖范围不广、航空灭火能力不强等问题。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航护范围和航护机构持续增加,业务不断拓展
十八大以来开航省区新增湖南、湖北、浙江、福建4省,新增航空护林机构10个(湖南2个、湖北3个、浙江1个、福建1个、山东2个、贵州1个),航护基地达到31个。已开航省份航护覆盖面积约267万平方公里,约占南方18个省(区、市)国土总面积的64%。
2017年,新增设了云南江川、山东威海、四川达州等基地,靠前驻防增加云南临沧、镇沅、浙江新昌、山东烟台等航护点。去年年底,贵州省、永州市、烟台市等编办,相继批复了贵州省航空护林总站、永州市航空护林站、烟台市航空护林站等机构编制。
2.跨区域实施机群灭火作业和高高原、高海拔林区航空灭火取得突破性进展
跨区域调机实施机群灭火作业呈常态化趋势,云南、广西、广东、山东等省区境内部分区域基本实现多机作业,机群灭火取得突破进展。
K-32直升机在海拔3500米的四川雅江火场扑救中,刷新了高海拔灭火记录,Bell-412指挥机飞行高度达4600米;在云南香格里拉、泸沽湖林火扑救中,K-32实施不关车加油,基本解决了该机在3000米以上海拔关车启动的难题,这为航空直接灭火提供了新手段、新思路,高高原林区航空直接灭火能力取得突破性进展。
3.航空直接灭火能力显著提升,各类业务培训和地空配合灭火演练持续开展
十八大以来,总站下大力气着力解决大中型灭火直升机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地方加大飞行费投入,鼓励国内通航公司相继引进了M-26、M-171、K-32、K-MAX、Bell-412等适合南方开展吊桶洒水灭火的机型,至2017年底上述机型国内保有量达34架。形成了“以大中型直升机为主、小型直升机为辅”的航空扑火力量,各航站均实现了有航空灭火飞机驻防的目标,航空直接灭火能力整体显著提升。
为了进一步提高航空灭火能力,总站及各航站紧抓进行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地空配合灭火演练,持续推进干部职工队伍规范化管理,完善飞行观察员、调度员管理制度,按标准化作业的要求参与各地森林防火应急演练。仅2017年,江西、河南、山东、浙江、湖南、重庆、百色、普洱、成都、咸宁等站(局)就分别参与了17次演练,累计出动20架飞机,飞行41架次,洒水98桶,共有65名空勤人员和79名地面保障调度人员参与演练。
4.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
根据国家森防指的指示,总站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协调、防火物资调拨、卫星林火监测等职能,应急、应战、应变的综合能力明显加强。
五年来,南方森林防火协调中心先后派出火场工作组紧急处置了25起森林火灾;西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先后向15个省(区、市)和相关单位调拨各类防火物资72批次,共28810件(套);西南卫星林火监测分中心监测到南方10省(区、市)2个像素以上热点20926个,发布监测图像4820幅,火点总计21074个。
5.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五年来,总站积极争取国家投资1.43亿元,建成了移动航站、西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山站长岭岗、西昌站盐源、丽江站白沙、总站江川直升机场等重点项目,并发挥了良好效益。
总站积极支持各省属航站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广东航站建设项目已完工90%,即将投入使用,并完成了河源、梅州、韶关、云浮罗定等4个起降场建设。山东航站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M-26专用停机坪已经投入使用。武当山航站建设项目及专用停机坪正在建设之中,武当山航站已进驻民航机场开航,开创了南方地区民航机场与航空护林场站合建、资源共享的先例。湖北航站、重庆航站、福建航站建设项目已经进入地勘、设计或建设招标阶段。咸宁航站机场建设项目选址已经取得军、民航批复同意。江西航局、河南航站、浙江航站正在抓紧推进航站或机场建设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6.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断加强
总站积极参与《全国森林航空消防工程建设标准》《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标准》《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划的编制审定工作;相继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14项内控管理制度。
着力推动总站预算管理、资金使用、会议培训、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国有资产等规范化管理。建立了保密制度、公文处理、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公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和方案,积极探索小型直升机及固定翼飞机公开招标租用模式,规范了通航公司参与南方航空护林作业准入条件,进一步推动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解决了一些制度约束不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