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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全省禁飞无人机?误解!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9  来源:南方法治报  浏览次数:1810
核心提示:近几年,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蓬勃发展,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2017年以来,广东多个机场以及核电站等重点部位多次受无人机“黑飞”干扰影响,严重威胁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对省内“低慢小”航空器的飞行区域作出了严格划分。近日,针对《通告》中社会群众所关心的问题,省公安厅作出了相关解读。

无人机

近几年,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蓬勃发展,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2017年以来,广东多个机场以及核电站等重点部位多次受无人机“黑飞”干扰影响,严重威胁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对省内“低慢小”航空器的飞行区域作出了严格划分。近日,针对《通告》中社会群众所关心的问题,省公安厅作出了相关解读。

背景

制定无人机管理办法是迫切需求

目前,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标准、质量体系、实名销售、空域使用等问题尚无明确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法律法规滞后、源头管理缺失等问题十分突出。以往的相关管理规定囿于现行体制、法律规范和部门权限,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特别是对违法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执法方面,国家法律缺少相应规定,执法上存在空白等问题。根据国家空管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广东通过发布《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开展试点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公安机关地面执法机制,同时缓解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法律滞后和确保重大活动安全的迫切需要。因此,切实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涉无人驾驶航空器滋事破坏活动,确保全省社会面治安平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告》在不突破现行管理体制和法律框架的前提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外省有关做法,按照广东省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由省公安厅草拟,经省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同意后颁布实施。

聚焦问题解读

飞无人机需要办证吗?三种情形不用

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是否需要办理适航证,省公安厅表示,目前,国家法律仅对有人驾驶的通用航空器规定了适航要求,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管理尚无相关规定。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相关规定。

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是否需要办理证照,省公安厅表示,根据2016年7月11日中国民航局颁布实施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该规定将民用无人机分为9类,并明确规定对以下三种情形,无人机系统由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一是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二是Ⅰ类(空机重量和起飞全重小于等于1.5千克)、Ⅱ类无人机(空机重量大于1.5千克、小于等于4千克,或起飞全重大于1.5千克、小于等于7千克);三是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其他类别的无人机驾驶员证照由行业协会和民航部门实施管理,并明确规定了具体要求。

无人机要实名吗?要贴登记标志

针对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否需要登记注册,省公安厅表示,根据2017年5月16日中国民航局颁布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我国境内的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的民用无人机,均需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进行登记注册,打印系统自动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在内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在无人机的明显、不易损坏位置粘贴。该《规定》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飞无人机如何申报?向空管部门申请

目前,群众普遍不清楚向哪个部门、如何申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计划。《通告》发布后,有的群众甚至误解为需要向公安部门申报飞行计划。据省公安厅介绍,根据现行规定,在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前,使用者应当向空管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黑飞”怎么管?民航公安联合监管

此外,国家和有关部门出台新的规定办法后,对于应当申报飞行计划而未申报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将被认定为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对此,公安将联合采取措施进行监管:一是监管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是否报备或报批,并加强空中监测和查证处置;

二是监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三是对机场净空保护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禁飞区域,限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入;四是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入临时禁飞区域;五是在重大活动期间,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通告,明确禁飞区域、时段和要求;六是根据群众举报,及时出警核查、处置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分别适用其罚则进行处罚。

全省禁飞无人机?误解!

针对《通告》颁布后,群众对第三类禁飞区域理解不够准确,甚至片面误解为全省禁飞的情况。省公安厅表明,对广场、公园、景点等区域,《通告》仅禁止无人机在人员密集、易致人群恐慌或伤害的情形下飞行,对位置偏远、地势空旷、人烟稀少的情形并未作出飞行限制,望广大群众予以准确理解把握。

违规飞行怎么罚?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分别处理:一是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分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立案查处。二是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首先予以批评劝阻。对不听劝阻,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分别处理。

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过程中,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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