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产业垂直交易平台
直升机  飞机  无人机  通航  公务机  天天飞  航空  EAA  空姐  直升机、私照、商照 
 
当前位置: 首页 » 航空资讯 » 航空新闻 » 山航烟台分公司呼吁:无人机可不能想去哪就去哪

山航烟台分公司呼吁:无人机可不能想去哪就去哪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7  作者:天天飞丶Aike  浏览次数:1568
核心提示:3月15日,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上空出现了无人机入侵飞机起落航线事件,导致当日烟台机场上空3个航班备降、1个航班返航和大量航班积压延误。

3月15日,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上空出现了无人机入侵飞机起落航线事件,导致当日烟台机场上空3个航班备降、1个航班返航和大量航班积压延误。类似的新闻在全国范围内,最近随着天气转暖和通航低空开放试点,会越来越多。天大天大,在人们看来,天是最大的,似乎也是最自由的,因此,承载着人们心中的自由,各式各样的类似于无人机的飞行物纷纷冲向云端,可是,这些飞行物真的可以自由飞翔吗?

无人机这东西,体积小,速度慢,飞行高度低,而且很大一部分还属于质量不达标的半成品,即便是质量过关的正品行货,由于其飞行控制系统过于简单和不够完善,操作过程中很容易无法及时合理的规避其他飞行物,甚至可能在空中直接失控。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民航飞机在起降过程中遇到无人机干扰,一旦发生碰撞,会发生什么?经过物理动能计算,其碰撞能量不亚于一颗小口径的炮弹,甚至可能直接洞穿机体,产生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在法律上,对于违反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升空物体的行为也是有着处罚规定的。今年1月16日,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中,第46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请教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生效,届时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对于发生此类行为的人员实施拘留处罚。

所以,不论天上地下,我们都要知法懂法,自由是相对的,无人机这类这东西,可不能放肆的想去哪就去哪!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内容为本网站原创或网络转载,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转载文章已注明出处,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转载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同类航空资讯:   无人机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航空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天天飞 | 联系我们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与商标说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粤ICP备16061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