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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开展"2017年度通航不安全事件调查培训"

全部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4  来源:通航新闻  作者:天天飞通航  浏览次数:1481
核心提示:2月28日,由民航局主办的通航不安全事件调查(东北地区)培训在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哈尔滨总部组织开展,东北辖区内通航企业参加了此次培训,参训人员于3月3日进行了考核,并由民航黑龙江监管局李相伟局长向合格
2月28日,由民航局主办的通航不安全事件调查(东北地区)培训在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哈尔滨总部组织开展,东北辖区内通航企业参加了此次培训,参训人员于3月3日进行了考核,并由民航黑龙江监管局李相伟局长向合格人员颁发了证书。
为了更快更好促进我国通航健康发展,培养适合我国通航发展的不安全事件调查人员,发挥民航监管单位的平台作用,认真贯彻民航局三基工作方针,放低通航运行标准,民航局计划在东北地区通航企业试点,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对非亡人通航不安全事件,交由企业进行调查处理。针对此次试点计划,民航局航空安全办主办了这次培训。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调查处处长毛延峰就调查法规程序与组织实施的内容,向参训人员进行了讲解,并教授了一些调查报告的撰写注意事项以及证人访谈的技巧。他指出:航空事故调查报告,不是一部小说,一篇文章,而是对一次事故的总结,我们应该客观、真实的反应实际情况,避免出现推测、猜测、主观语言,尽量让事故报告的建议,针对、客观、有效,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民航局航空事故调查中心运输调查处高级调查员王霖,利用短暂的一节课,向参训人员讲解了《通航事故征候标准》,包括制定的标准,制定的理由,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实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难点,讲解的同时,还向在座的通航运行一线人员,征求了修改的意见,用于今后不断完善该标准,使之更适宜通航发展进程。
目前我国民航法律法规,未对通用航空运营人强制要求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但正在修订的CCAR-398部要求通航企业,应制定等效的安全措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研究室朱玉斌博士,详细向参训人员讲解了,如何在通用航空企业推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需要通过时间不断打磨,分步开展,既要符合企业运行实际情况,又要起到实际的安全管理作用。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航安办调研员李林,民航局事故调查中心通航调查处高级调查员许滨,具有多年通航事故调查经验,针对通航近年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分析,明确指出了不安全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调查方法,为通航不安全事件调查,举出了鲜明的实例。
民航黑龙江监管局李相伟局长颁发合格证书时指出,此次培训由民航局多位通航不安全事件调查专家参与,机会难得,希望各公司能够继续深入学习不安全事件调查方法,监管局也会积极发挥平台作用,给各公司提供帮助,尽快让通航企业自主调查不安全事件,发挥通航企业特色,更快更好的发展我国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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