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发布《2016年下半年民航西南地区行政处罚统计表》。据悉,该表中的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自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小编从表中获悉,2016年下半年,有5家通航航企业因违规被处罚,2名无人机飞手因非法飞行被警告处罚:
【西南局四川罚字[2016]10号】四川路正通航有限公司因未按照经批准的检查大纲实施维修工作,被罚款罚款人民币8000元。
【西南局四川罚字[2016]17号】四川奥林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及时上报不安全事件信息,被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西南局四川罚字[2016]18号】三星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及时上报不安全事件信息,被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西南局云罚字[2016]4号】云南凤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因使用公司《运行规范》外的飞行员参与飞行运行,被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西南局云罚字[2016]13号】贵州银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飞行,被罚款2.5万元。
【西南局渝罚字〔2016〕4号】梅某因在江北嘴使用无人机非法飞行,被警告处罚。
【西南局渝罚字〔2016〕5号】岳某因在江北嘴使用无人机非法飞行,被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