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代理加盟协议
甲方: 莱斯达航空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金贸区民声西路28号悠生海华
乙方:加盟单位
注册地址:
为了方便乙方做好机票代理工作,甲方愿为乙方使用民航系统提供应用技术支持和服务,提供机票、火车票等商旅业务项目。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之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 加盟条件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合法的经营场地,必备的经营设施和设备;
2 提供有效的公司担保证明。(正规企事业单位)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甲方提供的品牌服务,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
2、享受所有航空公司给甲方提供的销售政策及代理费政策;
3、火车票、汽车票可以传真(66265995)给甲方出票,并对传真出票后的火车票负责,如果不要了,需承担退票费用;如需要送票或邮寄的承担相关费用。
4、乙方需按民航、航空公司及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民航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仅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更改、更换软件及相关资料数据。为保障乙方代理网点的顺利开通与正常运行,所有网点的设备、机型、安装、变更均需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
6、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机密,不论代理关系是否继续存在,乙方均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机票、电子客票、民航系统用户及密码以任何形式告知第三者。
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条,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经济赔偿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及保留对乙方依法起诉之权利;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代理网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使之能够正常运行。负责查询、订票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维修。
2、提供所有航空公司的销售和代理费的相关政策,包括散客票和团队机票,返还乙方的代理费按当月航空公司公布的政策《见每月附表或小太阳系统的公布栏》;
3、甲方负责乙方代理网点的电脑软件设备必须与民航售票系统联机,可以直接出售各类航班机票。
4、乙方所出国内机票的PNR发送到甲方代为倒票过号,国际机票由甲方统一出票后邮寄或送给乙方(费用乙方承担);
5、火车票、汽车票收到传真后可以为其出票,需要送票或邮寄的甲方代为办理,费用乙方承担;
6、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办理民航《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手续,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收费项目、结算方式与条件
1、 收费项目:(请在签约时付清相关款项)
a、 软件安装、设备调试初装费免;
b、 订票打票的系统信息费每月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每月20号预付下季度的费用,如果出票量每超过100张时,递减100元,至减完为止,冲减的信息费用以奖励的形式按月加入返拥中结算。如果需要增加系统,按每个100元另收费用,不能冲减。
c、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当期代理费时,甲方代扣代缴营业税金每张扣3元(含过号、导票、退票费)后付给乙方。作废机票BSP按每张10元,航空公司的按每张20元。
d、乙方交纳机票押金起点不低于贰万元整(20000元)。按每张800元领取行程单,每增交壹万元押金,可以增领相应行程单或享有相应出票额度,依此类推。
2、 代理费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a、每月的销售报表,在每日下午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财务部发送电子帐单通报,票款存入甲方指定帐户,结清票款后方可领取新的行程单;领取张数等于己交报表的张数。
b、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退票申请(以提供退票纪录为准,并符合退票条件要求)在航空公司退款后方可抵减票款,如无法提供退票纪录的,由甲方向中航信申请,待BSP退回款后方可办理扣除退票的手续;
c、火车票按每张2元返拥,汽车票按每张10元返拥。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甲方将不保证乙方网点的正常运行,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加盟资格: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网点设备及相关资料数据进行调整、变更、扩充的;
2、乙方将航信系统资源及网点设备转租 、转借给第三方使用的;
3、乙方提供虚假备案材料、 现有备案材料失效后未及时补办的;
4、中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乙方违规行为提出书面停机要求的;
5、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六、合作期限
期限为一年。如甲、乙双方均无书面提出终止申请的,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
七、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各条款之变更必须经过甲、乙双方认可,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方可。
2、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可以终止:
(1) 本合同有效期满;
(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认可;
(3) 不可抗力因素;
(4) 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被整顿、清算或破产。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签订与本合同一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充合同。
4、合同期满后或终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分清责任,扣除应扣除项,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结算清楚,押金留下5000元待航协清完款后退回,其他款项在一个月内退还给乙方。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 人: 法 人:
柜台电话: 柜台电话
账务电话: 账务电话:
网络电话: 经理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经营机票业务的合作协议(适合企事业单位及团体)
甲方: 出票单位
旅客代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购买机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订票方式:
乙方由指定人员按下列方式进行订机票:
1、通过拨打电话(0898-31588888,68553000,68540000)与甲方业务人员联系订票;
2、在WWW.SL800.COM网站直接订票。(乙方需先注册成会员)
3、到海南相应柜台直接订票。(具体地点联0898-68553000)
4、旅客到达外地其它城市也可以到当地柜台办理。
甲方对所定机票的真实性负责。甲方收到乙方的订购通知后,及时办理,保证按时完成出票、送票任务。
二、出票、取票:
1、甲方给乙方提供最优惠的机票价格,可以到柜台取票或送票到指定地点,也可以凭手机上的短信乘机,行程单邮寄给乙方。
2、若乙方出票后要求变更或退票,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办理。变更或退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免收服务费。
3、乙方在甲方的散客及团队机票 要做到票款两清,不得拖欠甲方票款。
三、票款结算:
1、刷卡支付票款的要从返拥中冲抵1%的刷卡手续费。
2、其他方式预定的机票,支付以现金或转帐支付;
3、代理费按月结算
四、返拥:
甲方按2%给乙方支付机票代理费,如航空公司有促销费的航班再另加2-3%的奖励费。(特价、包机等无返点)。
五、服务:
1、 乙方预订后甲方及时安排,款收到后及时出票,正常机票免费送票,如需甲方派人收款需提前说明。
2、 火车票和300元以下的机票,送票费另收5元/张。
3、 超出免费送票区以外地区,另行收费(10公里以外送票,按每次6—10元计算、皇冠酒店以远20元、机场附近50元)。
4、 6折以上机票可以提前免费预定机上座位。
六、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在合同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如继续合作,需补签加盟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商议解决。也可签定与本协议同具法力效应的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