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对总部新落户我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国家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原则上按国家确定的比例配套。对在我省新注册成立为总部的大数据企业,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在1亿元至10亿元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10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超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