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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第二标段:无人机项目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7-08 02:50
  • 有效期至:2016-07-28 [已过期]
  • 产业园招商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369
 
详细说明

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第二标段:无人机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其第二标段:无人机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SZHT2015-G-014-B

招标项目: 第二标段:无人机

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报名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

1、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5、本次招标拒绝联合投标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至2016年7月15日每日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三香花园九幢一楼(苏州恒泰招标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7月28日9:00—9:30(北京时间)

2、?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服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4、接收人:苏州市公证处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9: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服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3、交货期限:自签定合同2个月内供货。

4、交货地点: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三香花园九幢一楼

电话: 0512-62728826 传真:0512-62728827

联系人:樊亚男 13004510720

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张荦 联系电话:1340260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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