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万勇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主要目标任务和2017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力改革创新,奋力拼搏赶超,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努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武汉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关于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耀斌受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武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关于武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武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武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武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武汉市本级预算。
关于议案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关于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促进武汉赶超发展案》《关于吸引百万大学生在汉创业创新,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案》《关于创新健康服务供给,加快健康武汉发展案》等3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