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飞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筹)申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申请要求,近日,东北局陈友平副局长带领局机关通航处和辽宁监管局航安办、运输、飞标、维修、航务、空防处监察员,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对该公司筹建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7月2日上午,东北局通航经营许可审查组赴飞翔通航公司办公场所和基地机场,对公司的办公条件和航空器进行了现场符合检查。7月2日下午,审查组与飞翔通航公司共同召开了通航经营许可审查预备会,会上听取了飞翔通航公司筹建情况汇报,通航处按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审查现场检查单》要求,对审查程序进行说明,对审查工作进行了分工。预备会后,审查组审查了飞翔通航公司有关文件、证照、协议和手册,与公司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面谈。
通过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审查组完成了规章要求的25项许可条件审查工作。审查中共发现52个问题,主要涉及股东投资协议书、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企业章程、办公条件及部分手册内容需进一步修改等问题。
审查结束后,双方共同召开审查情况通报会。审查组向飞翔通航公司反馈了检查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希望该公司立即按规整改,并报辽宁监管局进行复核。飞翔通航公司表示将按照局方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争取早日达到规章要求的标准,获得通航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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