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巡逻工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国庆前后市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社区治安“大巡防”,提高全民参与巡防意识,从9月1日至11月30,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关干部下社区秋季“大巡防”活动,强化社会面防控力度,有力的震慑违法犯罪,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全民参与“大巡防”意识。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规范义务巡逻队员巡逻工作方法,提高义务巡逻队员安全防护意识,巡特警大队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归纳了《巡逻工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可疑人员、车辆识别及盘查方法 (一)对可疑人员的识别、盘查 1、对可疑人员的识别 (1)身份可疑的人员。身份证于本人情况明显不符,以及同时拥有多个身份证件等; (2)行为可疑的人员。包括行为有别于常规,神态异常的,长时间在银行、居民区、商场、公交车站点等周围窥视、四处张望,形迹可疑的;看到巡逻队员表情恐慌,躲躲闪闪,快步走开的;对夜间两人以上结伙在路上闲逛、逗留的可疑人员,对夜间在花园绿地内灯光昏暗、人员稀少等地方逗留的人员等; (3)相貌和特征可疑人员。包括可疑人员与通缉、通报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年龄相仿,口音相符;故意遮挡面部或佩带遮、饰物;帽新鞋破、衣不合体、上新下旧等有意改变相貌的。 (4)二名或多名人员之间的关系说不清楚,说话相互矛盾,破绽多的。
2 (5)携带物品可疑的人员。包括其携带物品有可能用于作案工具的;携带大量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携带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手机、邮票和收藏品涉嫌赃物的;携带数量较多、体积较大、包装无规则,包囊遮遮掩掩,怕触摸碰撞,神色不安的。 (6)带有明显违法犯罪迹象的人员。包括身负外伤、身上有血迹和污痕的,衣服撕扯破损严重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锁有撬痕或车体损坏的。 (7)其它可疑人员。包括男女同行女方表情异常的;大人小孩同行小孩说话、表情惊恐的;着装奇特,举止行为反常的;以及群众告知有违法嫌疑的等。 2、对可疑人员的盘查 第一步 对可疑人员的盘问。 盘查员询问时开口用尊称,先问其身份。在巡逻时,巡逻队员的观察力有时也会出现偏差,甚至会把没有嫌疑的公民拦住盘查。因此,说话要留有余地,切忌动不动就训人,以至让对方抓住把柄,纠缠不清。盘问时,要注意语言技巧,使对方感觉是由于自己的某些行为上的反常,才引起巡逻队员的注意,被查询是事出有因,合理合法的。询问时注意态度,语言拿捏准确,切记不要结论性表态,不要说过头话。即使心里有数,言语上也应柔中带刚,合法有度,使可疑人员无可挑剔的状态下服从。 盘问一般先从身份问起,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盘查队员应向被盘问检查人了解出发地点、乘客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携带物品(有无违禁品、危险品)、去向等情况。并要对乘客的
巡逻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