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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运会期间禁飞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888        返回列表

   为保障青运会期间的空中安全,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即日起至10月31日对海峡奥体中心场馆及周边一公里的空域内进行严格“空中管控”,严禁如滑翔伞、滑翔机、热气球、许愿灯等任何“低慢小”飞行物在上空飞行。

期间,福州仓山警方将采取控制销售源头、观察哨实时监测、警力动态巡逻等方式,动静结合,强化对“低慢小”飞行器和空飘物的限制、管控。此前,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以及福州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仓山警方已将社区、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航模协会等“低慢小”飞行物持有人和销售商家情况,登记造册并签订治安责任书,明确青运会期间禁飞责任。青运会开闭幕式和比赛期间,一旦发现不明飞行器闯入,警方将立即进行制止。

 警方提示,青运会期间严禁一切“低慢小”飞行物在禁飞区内飞行;在禁飞区外飞行的,除须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外,同时还要向属地派出所报备。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危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警方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低慢小”飞行物是指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飞行速度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许愿灯(孔明灯)等“低慢小”类空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