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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久旱逢甘霖:低空领域扩大审批手续简化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436        返回列表

在本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发展通用航空业之后,不到半个月时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这份意见中,对2020年的宏观层面做出了多个具体到数字的发展规划,对这个苦盼甘霖的行业来说,该意见可以说给予了他们极大的信心。

最让行业欣慰的,还在于低空空域松绑、流程简化。通航产业中的不少公司就像有车、有驾照却上路难的老司机,如今在政策出台后,终于看见了高速入口闸门正缓缓开启。

当然,需要看到的是,低空领域限制并非我国通航产业唯一的发展瓶颈,整个行业在这份“意见”出台后,仍然面临着一些顽疾的困扰,需要决策者继续关注。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在通航机场建设、低空空域开放、通航市场培育、安全飞行等诸多层面对我国通航产业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并设定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通用航空器达到5000架以上,年飞行量200万小时以上,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协调的发展格局。5月18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高远洋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的指导意见是全面立体的国家层面的政策性安排,很落地,也具有可操作性。”

而对于通航企业来说,《意见》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这说明政府关注这个产业,企业运营了这么多年,做得很辛苦,但通航产业肯定具备很大的发展潜力。”四川驼峰通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驼峰通航”)董事长车天发向记者表示。

通航企业此前“上天难”

空域管制此前一直是阻碍通航企业发展的第一大壁垒。“我国的空域资源还是有的,但是我国的管理体制和国外不一样,在空域管理上相对保守。”车天发表示。对这点,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科技产业基地的通用航空产业管理办副主任高理亭,曾详细撰文指出:我国通用航空器飞行所需使用航线和空域资源由军队相关航管部门审批,而军队原则上没有管理民用航空企业的义务,军队空域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是保障空防安全,特别是空域安全,这种空域管理模式的结果是对低空航空器用户无法实施有效管理,部分通航企业申报飞行计划得不到及时批复。高远洋则进一步表示,“现在通航企业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飞行量上不去。飞机增长量很快,但是飞行量上不去,很多飞机闲置,企业经营困难,而空域、机场、飞行保障问题都是飞行量上不去的原因。”有数据显示,近两年我国通用飞机数量在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而飞行小时数的增长仅仅为7%左右,飞行业务量的增长滞后于飞机数量的增长。“很多通航企业真的很困难,成都11家通航企业有两三家已经要倒闭了,把公司组建起来不容易,但是最后飞不起来真的是很痛苦的问题。”车天发告诉记者。实际上,在过去几年里,我国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一直在渐进式向前推进。2014年7月,《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出台,将低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以及目视飞行航线,其中涉及监视、报告空域的飞行计划,通航企业只需向军方、民航管制部门报备后即可实施。

据《西安晚报》报道,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蔡军在2015中国国际通用航空大会高峰论坛上曾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先后实施了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和两大区、七小区的扩大试点,涉及全国有1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约33%的低空空域由过去的全域管制调整为管制、监视、报告三类不同属性的管理。”政策的风一直在吹,相关细则却迟迟未能落地,企业仍面临着“起飞难”的问题。高远洋指出,未来低空怎么开放,开放以后低空怎么管,如何明确安全责任,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安全体系,这些问题需要跨部门解决,“这些问题靠单独一个部委是解决不了的,所以这次国务院发文起到一个顶层协调化安排的作用。”

提到3000米是个突破

《意见》中提出,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划设低空目视飞行航线,方便通用航空器快捷机动飞行。“最早说的是1000米以下低空开放,这次‘意见’提到3000米是一个突破,1000米以往被业界认为过低。”高远洋向记者表示。“不过,无论是1000米还是3000米,都不是不能突破的天花板,如果有需要,去申请还是可以用。”高远洋指出,在这次的意见中,空域的连通性更有意义,“《意见》还提到了要规划低空飞行的一些线路,这就使得点到点的飞行能够达到常态化,这才是通用航空低空开放非常重要的一个标志。”

对于通用航空飞行申报审批,《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流程简化。原则上通用航空用户仅向一个空管单位申请或报备飞行计划;涉及管制空域的飞行活动,须申请飞行计划和空中交通管制许可,长期飞行计划只作一次性申请;仅涉及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的飞行计划,报备后即可实施。高远洋指出,空域的开放是有条件依赖性的,必须进行低空监视管控,“就像汽车在路上走一样,一定是有规则的。低空放开也会有一些规则约定,怎么去申报、报备都会有程序性的要求。低空放开最终要达到的状态就是低空飞行常态化,就像我们开车出门一样,要看路上有没有交通管制,没有限制就可以开。”

不过,空中不同于地面,更加难以管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也更加严重。近年来,“黑飞”(未经登记的飞行)坠机的事件时有发生。高远洋表示,飞行事故的发生往往涉及很多因素,包括飞行员的飞行行为,通航公司的安全管控等等,“这次的意见对于飞行安全的问题也进行了强调,包括航空器准入、适航管理、飞行安全管理要求等等,未来通用航空管理要在安全和效率之间进行权衡。”